微信支付中的错误汇款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络支付的潮流迅速席卷各个领域。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中心2020年9月发布的《第46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我国移动支付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用户稳步增长。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8.05亿人,移动支付金额达19698万亿元,同比增长18.61%,稳居全球第一。[1]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2020年第二季度,支付宝与财付通分别占据了55.6%和38.8%的市场份额,处于移动支付市场第一梯队。[2]因此,本文聚焦财付通支付科技公司提供的微信支付服务,探讨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
鉴于微信的普遍使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处处存在微信支付的影子。从二维码支付到微信红包、转账、群收款,微信支付极大程度上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但正是因为其比现金支付便捷、快速,使得人们在支付时来不及仔细查看金额、转账对象,导致了汇款错误的出现,引发了有关的法律纠纷。例如在2018年5月,黄先生通过微信支付给名为“海阔天空” 的表妹转账,却误将87500元转给了微信同名的好友。该好友在收钱后将黄先生拉黑,微信客服表示资金已进入对方零钱账户,无法撤回。公安机关与法院均以不知悉对方真实身份信息为由拒绝受理。[3]
当发生错误汇款时,在法律上,汇款人可要求收款人返还不当得利。但如果收款人拒绝返还,汇款人又欠缺收款人的身份信息时,其难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利。此时财付通作为支付服务的提供者,是否负有向汇款人提供收款人个人信息的义务?除了司法途径之外,财付通作为占据相当市场份额的支付服务提供者,能否为用户提供更便捷的解决机制?为了回答上述问题,给像黄先生这样的错误付款人提供救济,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错误付款人在向收款人行使不当得利请求权时遇到的困难。
二、向收款人行使不当得利请求权
错误汇款的发生可能是财付通的数据错误导致的,也可能是由于付款人自身输入错误引起的。在第一种情况下,付款人可以依据其与财付通的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要求财付通承担违约责任,或是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