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宇倾风冀贤才——百廿北大法学
【法宝引证码】CLI.A.1272895
1898年,京师大学堂创办伊始,即在正科和速成科的仕学馆、进士馆和译学馆开设多门法律学课程。
1904年,京师大学堂预科法律学门招生开课,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教育于斯时肇端
1909年,京师大学堂法政科大学在马神庙举行开学典礼,林棨出任监督,北京大学开始正式培养法科大学生。法学教育在北大、乃至全国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教学内容由零星法律知识的传播发展到系统讲授。
1917年,北洋大学法科并入北京大学法科,法科规模扩大。北京大学法科教授会和法科研究所成立,有力提升了北大法科的管理水平,促进了法学研究的发展。
1919年,北京大学法科法律学门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其时,名家治学,教授治校,育人报国,盛象空前。
193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下设政治、经济、法律三系,大量顶尖学者加盟。
1938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并入西南联合大学法商学院,法商学院设法律、政治、社会、商学等系。因清华大学法律学系于1934年停办,南开大学一直未设法律系,故西南联大法学教育几可谓北大法学教育之继续。
1946年,北京大学复校,重设法学院,下辖政治、经济、法律三系。
1949年5月,钱端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