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反垄断司法实践的新挑战及其应对
-
期刊年份: 2022
-
期号: 9
-
页码: 21
-
作者: 黄勇
-
学科分类: 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法
-
作者单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摘要:
司法裁判是反垄断法实施的重要机制之一,在我国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解决垄断纠纷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反垄断司法裁判的深化,市场运行中垄断问题日趋复杂、《反垄断法》文本规范的不足等问题也日渐显现,从而影响《反垄断法》实施的预期效果和反垄断司法实践的目标实现。通过修法来消弭制度和实践间的问题、补充和完善《反垄断法》文本规范,在解决反垄断司法实践中制度供给不足问题的同时也对反垄断司法裁判提出了新要求。因此,亟需在新《反垄断法》制度规则下探究新发展阶段反垄断司法裁判的规则机制完善之道,为更好地满足反垄断司法裁判、提高反垄断司法质效保驾护航。
-
期刊栏目: 法学论坛
2022年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反垄断法》(修正案)。[1]这是我国《反垄断法》自实施以来首次修订,不仅回应了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反垄断新问题,而且优化了我国新时代“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制度及其实施机制。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是现代反垄断法实施的重要机制,我国也不例外。在反垄断执法积极推进的同时,我国反垄断司法实践也取得瞩目成效,审理了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反垄断案件,在解决垄断纠纷问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形势变化、垄断问题复杂化,对反垄断制度规则和司法裁判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反垄断法》修订解决了我国经济治理中反垄断规则完善的客观需求,但也对新发展阶段反垄断司法提出了新要求,即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适用《反垄断法》,以化解垄断纠纷、恢复和保护市场公平竞争。这将是新《反垄断法》在司法实践中不容回避的课题,也必将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中反垄断司法裁判的质量,因而亟需对新《反垄断法》对司法实践提出的新要求进行梳理分析并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一、我国反垄断司法实践的制度挑战及其回应
自《反垄断法》2008年实施之日起,专司垄断纠纷案件解决的司法审判工作便正式启动。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反垄断司法审判工作,积极推动反垄断司法审判规则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以及细化完善。最高人民法院不仅出台了反垄断司法解释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