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创新性案件之三:***与***、***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English 典型案例
【法宝引证码】CLI.C.1339480
声明
- 案由: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号:(2011)武知终字第6号文书类型: 判决书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审理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类型: 民事二审审理程序: 二审发布日期:2013.04.15权责关键词: 维持原判相关企业:上海虹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我要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相关企业来自企业信用查询平台
裁判规则
-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修改权
- 核心问题:1.当事人通过更改他人软件的代码以改变软件功能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 裁判要点: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计算机软件属于法律规定的作品,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著作权包括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纂改的权利。计算机软件在形式上不同于传统的作品,一方面其具备直接面向用户的界面,另一方面其通过软件代码实现特定的功能。不论用户界面还是软件代码,都属于计算机软件的内容,因此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尤其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计算机软件具有巨大的经济利益,对计算机软件界面和代码的修改,都会对著作权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当事人通过更改他人软件的代码以改变软件功能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北大法宝编写)
- 已购买此数据库的VIP会员或机构可查看全文内容,请您登录账号。
-
欢迎您或所在机构根据需要采购相应完整内容的使用权限,如需了解北大法宝系列产品和服务,请联系咨询北大法宝产品顾问!
- 欢迎注册,注册会员可查阅更多内容并获取最新推送信息。最新推出法宝智能订阅功能,新法新案邮箱见!
- 正式引用法律法规条文时请与《立法法》所规定的标准文本核对。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持续引领法治信息化,多年稳固高质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法律翻译、检察文书、行政处罚文书等全类型法律检索,普遍为法律各界提供知识服务。创建智慧法务、智慧立法、法治政府、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学术、智能问答、大数据分析、法律人工智能等各类智慧法治解决方案和平台建设运营,竭诚服务法治中国。
爱法律 有未来!
爱法律 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