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创新性案件之五:***、***与***、***、***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English 典型案例
【法宝引证码】CLI.C.1339464
声明
- 案由: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号:(2012)鲁民三终字第33号文书类型: 判决书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审理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类型: 民事二审审理程序: 二审发布日期:2013.04.15相关企业: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莱州市万利达石业有限公司相关企业来自企业信用查询平台
裁判规则
- 关键词:作品,生物模型,独创性
- 核心问题:1.科学工作者研制的生物模型是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 裁判要点:根据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以及第三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作品是指文学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形式。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应具有独创性的特征。所谓独创性,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表现不与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相同。综上,科学工作者研制的生物模型,具有作品的独创性,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北大法宝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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