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犯罪典型案例之三:***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English 典型案例
【法宝引证码】CLI.C.1772404
声明
- 案由: 刑事>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扰乱公共秩序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注文书类型: 判决书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案件类型: 刑事一审审理程序: 一审发布日期:2013.09.29权责关键词: 有期徒刑刑罚:被告人***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指控罪名: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定罪名: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裁判规则
- 关键词:恐怖信息,社会秩序,行为动机
- 核心问题:1.行为人为阻止他人登上飞机,故意散布飞机上有炸弹的虚假恐怖消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 裁判要点: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制造恐怖气氛;2、散布的为恐怖信息,即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的任何信息。3、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飞机作为大型公共交通工具,其乘客众多,一旦存在炸弹等安全隐患,必定会取消航班,给乘客和机场等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引起社会恐慌。因此,行为人为阻止他人登上飞机,故意散布飞机上有炸弹的消息,其行为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北大法宝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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