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诉***债权纠纷案 经典案例
【法宝引证码】CLI.C.6478127
声明
- 案由: 民事> 合同、准合同纠纷> 其他合同、准合同纠纷案 号:(2014)庆中民终字第62号文书类型: 判决书公开类型: 文书公开审结日期:2014.03.12案件类型: 民事二审审理程序: 二审代理律师/律所:芦超,甘肃省金城律师事务所;
裁判规则
- 关键词:债权转让,通知,同意,法律效力
- 核心问题:1.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原债务人即可,不需要征得其同意
- 裁判要点: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合同权利方将其依据合同享有的债权通过协议全部或部分转让第三人。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第三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原债务人并不是转让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所以原债务人的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但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原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所以,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原债务人,只有通知原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才能对原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北大法宝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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