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流氓案 经典案例
【法宝引证码】CLI.C.8307739
声明
- 案由: 刑事>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刑事> 1979年至1997年间取消>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注> 流氓罪注案 号:(2014)内刑再终字第00005号文书类型: 判决书公开类型: 001/审理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14.12.13案件类型: 刑事再审审理程序: 再审判定罪名: 无罪
裁判规则
- 关键词:有罪供述,证据体系,排他性,证明力
- 核心问题:1.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佐证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
- 裁判要点:证据须形成体系、互相可以印证且排除了合理怀疑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被告人的供述与被害人的尸检报告不符,证据之间无法互相印证,缺乏证明力;指甲缝里附着血液的鉴定结论缺乏唯一性,无法排除合理的怀疑;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前后表现不稳定,与其它证据的关联性很低,证据之间无法形成体系。故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下,对被告人应作无罪判决。 (北大法宝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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