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法宝引证码】CLI.10.557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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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文字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84号
- 公布日期:2022.09.23
- 施行日期: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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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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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位阶: 省级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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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 文化综合规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五届〕第84号)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2022年9月23日
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2022年9月23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目 录
(2022年9月23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三章 服务提供
第四章 融合发展
第五章 社会参与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为了加强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