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悬泉置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根据《中华人
- 第二条 本办法对悬泉置遗址保护的对象,包括全部遗存及其相关环境:
- 第三条 悬泉置遗址的保护范围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重
- 第四条 悬泉置遗址的建设控制地带为:以坞院东北角为基点,东至距基点33
- 第五条 在悬泉置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文物保护、游览、考察或
- 第六条 悬泉置遗址的保护管理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
- 第七条 悬泉置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应当纳入酒泉市、敦煌市的国民经济和
- 第八条 敦煌市人民政府负责悬泉置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 第九条 酒泉市人民政府、敦煌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悬泉置遗址保护管理经费纳入
- 第十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悬泉置遗址的保护,支持开展国内国际间的合作与交
- 第十一条 敦煌市博物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征集流散社会的文物,鼓励、
- 第十二条 在悬泉置遗址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
- 第十三条 悬泉置遗址保护范围管理规定: (一)保护范围为禁止
- 第十四条 悬泉置遗址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 (一)建设控制地
- 第十五条 敦煌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文物、自然资源、水务、气象、地震等相关
- 第十六条 悬泉置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科学核定与控制
- 第十七条 悬泉置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根据悬泉
- 第十八条 悬泉置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遗址记录档案。悬泉置遗址
- 第十九条 悬泉置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不得转让、抵押,或者赠与、出租、出
- 第二十条 敦煌市文物行政部门对遗址出土的文物和科学保护技术研究成果,以
- 第二十一条 制作出版物、电影、电视剧、专业录像及专业摄影需要拍摄悬泉置
- 第二十二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复制悬泉置遗址出土文物的,应当根据文物级别,
- 第二十三条 在悬泉置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申请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
- 第二十四条 悬泉置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悬泉置遗址历史、艺术、科
- 第二十五条 悬泉置遗址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公
-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由敦煌市文物行政部门责令停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敦煌市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未征得敦煌市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造成文物灭失、毁损、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
- 第三十一条 有关行政部门、悬泉置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