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2022修订) 尚未生效
【法宝引证码】CLI.10.5668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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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陕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 发文字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88号
- 公布日期:2022.12.01
- 施行日期:202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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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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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位阶: 省级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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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 水利综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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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分类: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八十八号)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2022年12月1日
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
(2012年11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5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等十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022年12月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
第三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五章 防洪安全
第六章 水污染防治
第七章 渭河生态区管控
第八章 促进高质量发展
第九章 文化保护传承弘扬
第十章 保障与监督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为了加强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防治水灾害和水污染,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改善水环境,保障水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渭河流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