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 尚未生效
【法宝引证码】CLI.10.568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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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鄂尔多斯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文字号: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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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 批准日期:2022.11.23
- 公布日期:2022.12.13
- 施行日期: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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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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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位阶: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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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 文物与古迹保护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三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13日
2022年12月13日
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
(2022年8月26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2年11月23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
(2022年8月26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2年11月23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