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冬奥会保障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 失效
【法宝引证码】CLI.10.478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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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 发文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2号
- 发布日期:2021.12.03
- 实施日期: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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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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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 省级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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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82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年12月3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冬奥会保障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
(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配合保障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统称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顺利举行,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