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法宝引证码】 CLI.CS.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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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分类: 维护服务合同
- 合同条数:16
- 发布日期: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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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合同: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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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房产与建筑行业
- 字数区间:9122
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合同编号:
电梯使用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 保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制定
使用说明
维 保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制定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2、电梯使用管理人:
(1)电梯所有权人自行管理的,电梯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管理人。
(2)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单位管理的,受托人为电梯使用管理人。
3、电梯管理的三种情况:
(1)电梯所有权人自行管理电梯。电梯所有权人是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首负责任人,对电梯日常使用安全负责,应当依照《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九条等有关规定,履行办理电梯使用登记、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健全电梯事故风险防范制度、及时处理电梯故障和困梯救援等义务。
(2)电梯所有权人委托乙方代为联系托管服务机构。电梯所有权人与由乙方推荐的管理规范、服务良好的其他电梯托管服务机构另行签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委托管理服务合同。
(3)电梯所有权人自行联系电梯托管服务机构。电梯所有权人另行与电梯托管服务机构签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委托管理服务合同。
4、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
5、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技术参数的调整。
6、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7、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
8、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曳引机、控制柜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
9、电梯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所拥有或管理的电梯在运行期间造成乘客的人身伤亡和/或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保险。
电梯责任保险应该选择符合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的责任保险,即涵盖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环节,涵盖乘客、管理、维护保养等人员,涵盖安全生产事故、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具有快速理赔特征。
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电梯使用管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保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电梯责任保险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 的规定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电梯责任保险
(一)甲方自行购买电梯责任保险
甲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的,应选择符合广东省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的责任保险,且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将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本合同的后面。
(二)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
甲方在支付保养费用时应该将电梯责任保险的费用单列,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购买符合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的责任保险,且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电梯责任险(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