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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2.5130692
国务院关于同意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
(国函〔2022〕7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科技部:
你们《关于枣庄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请示》(鲁政呈〔2022〕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枣庄市以创新引领乡村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按照《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要求,重点针对农业资源价值实现不充分、乡村发展要素集聚能力不足等问题,集成应用智慧农业、生态循环、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实施农业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