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8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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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修改
【法宝引证码】CLI.3.21903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于2001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 2001年12月21日以法释〔2001〕33号公布 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08年12月1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