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学会科普工作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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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 发文字号:科协普函综字〔2022〕43号
- 公布日期:2022.11.11
- 施行日期: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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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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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位阶: 团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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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 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学会科普工作考核的通知
科协普函综字〔2022〕43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专委会):
为全面落实《中国科协关于新时代加强学会科普工作的意见》(科协发普字〔2021〕61号),总结2022年全国学会科普工作,谋划2023年全国学会科普工作,交流分享经验和思路,提升学会科普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科协2022年科普工作要点》,现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学会科普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2022年学会科普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1.将科普工作纳入学会或本行业、本系统整体工作考核,出台科普规划或指导意见(文件名称、文号)等情况。
2.开展本领域科普品牌活动情况(如活动名称,时间地点,活动次数,参与人数等);开发本领域科普资源情况,包含但不限于科普图书、期刊、视频、展览等创作产出情况。
3.开展应急科普、科学辟谣工作等情况,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科学发声情况。
4.参与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等活动情况,入驻“科普中国"平台,开设科普号以及科普号使用情况。
5.设立专职科普部门、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等科普队伍建设情况;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注册志愿者人数(在中国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注册),服务活动场次,时长等基本情况和成效。
6.科普专项经费情况,包含科普经费投入情况,争取社会资金、公益机构等支持学会科普情况。
7.设立科普相关奖项情况。
8.建设科普教育基地情况,主要包括学会科普教育基地总数及本年度命名数量。
9.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对提升学会科普能力相关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