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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6.511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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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发文字号:深证上〔2022〕439号
- 发布日期:2022.05.04
- 实施日期:202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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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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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 行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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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 证券交易所与业务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证上〔2022〕439号)
各市场参与人:
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关键阶段。深交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国证监会工作要求,坚持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多方协调、迅速行动,深入了解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实际困难,听取市场机构意见建议,优化自律监管服务,满足市场主体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支持力度,与市场各方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全力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支持中小企业疫后生产经营恢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持续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机制,推出更多直达实体经济的创新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房企正常融资活动,允许优质房企进一步拓宽债券募集资金用途,鼓励优质房企发行公司债券兼并收购出险房企项目,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市场主体增持回购。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支持大股东、董监高合规增持股份,增强市场各方信心。 优化信息披露业务操作安排。上市公司确因疫情影响无法使用EKey通过本所技术平台提交信息披露文件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交。疫情防控期间,信息披露直通时段延长至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