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引进外资,促进社会主义商品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本规定设立的,全部资本由
- 第三条 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种形式,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外商投资企
- 第四条 设立公司应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的规定。国家鼓励设立
- 第五条 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者募集方式设立。
- 第六条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的条件外,
- 第七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登记注册机关登记注册的实收股本总额,公司注
- 第八条 股东认购的股份的转让应符合本规定第七条所规定的条件。发起人股份
- 第九条 发起人达成设立公司协议后,可共同委托一发起人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
- 第十条 发起人提交的各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在发起人各方认为需要时,可
-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应概要说明: (一)发起人的名称、住所
- 第十二条 发起人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起人的名称、住
- 第十三条 发起人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后,发起人
- 第十四条 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缴足其认购
- 第十五条 已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下简称
- 第十六条 上述申请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后,发起人应自批准证书签发并
-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为公司后,原外商投资企业的一切权利、义务
- 第十八条 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如申请转变为公司的,除符合本规定其他
- 第十九条 上述申请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后,发起人应自批准证书签发并
- 第二十条 股分有限公司申请转变为公司的,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规定外,
- 第二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申请
- 第二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或转股发行外国股东持有的股份,申请
- 第二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包括但不限于H股和N
- 第二十四条 上述申请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后,原股份有限公司应持批准
- 第二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未规定的公司的其他事宜,按《公司法》,“国务院关
- 第二十六条 凡属外商投资企业改组成公司的,其减免税等优惠期限,不再重新
- 第二十七条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大
- 第二十八条 本暂行规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