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English
【法宝引证码】CLI.3.505457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2021年7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21〕15号)
(法释〔2021〕15号)
为正确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