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第2061号—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2014修订)
【法宝引证码】CLI.4.219001
农业部公告
(第2061号)
根据《畜牧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结合第二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调查结果,我部对《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662号)进行了修订,确定八眉猪等159个畜禽品种为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农业部
2014年2月14日
2014年2月14日
附件
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一、猪
八眉猪、大花白猪、马身猪、淮猪、莱芜猪、内江猪、乌金猪(大河猪)、五指山猪、二花脸猪、梅山猪、民猪、两广小花猪(陆川猪)、里岔黑猪、金华猪、荣昌猪、香猪、华中两头乌猪(沙子岭猪、通城猪、监利猪)、清平猪、滇南小耳猪、槐猪、蓝塘猪、藏猪、浦东白猪、撒坝猪、湘西黑猪、大蒲莲猪、巴马香猪、玉江猪(玉山黑猪)、姜曲海猪、粤东黑猪、汉江黑猪、安庆六白猪、莆田黑猪、嵊县花猪、宁乡猪、米猪、皖南黑猪、沙乌头猪、乐平猪、海南猪(屯昌猪)、嘉兴黑猪、大围子猪
二、鸡
大骨鸡、白耳黄鸡、仙居鸡、北京油鸡、丝羽乌骨鸡、茶花鸡、狼山鸡、清远麻鸡、藏鸡、矮脚鸡、浦东鸡、溧阳鸡、文昌鸡、惠阳胡须鸡、河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