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4.5111874
- 发文字号:自然资办函〔2021〕2167号
- 发布日期:2021.11.23
- 实施日期: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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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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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 部门工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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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 法律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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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分类: 依法治国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1〕2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八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主题,就做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和集中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通知如下:
提高认识,把握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采取集中研讨、组织宣讲、参观展览等多种形式,推动全面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关于法治建设的经验总结和历史启示,深刻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进一步强化对严格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生态文明领域重大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将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切实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突出重点,增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按照全国“